任何因违反本条例而被传讯的个人都有权利 上诉. 上诉程序如下:
上诉必须在传票发出后14天内提出. 提交上诉 传票发出14天后将不予审理.
上诉可在以下连结完成.
每份上诉表格只可提出一次引用上诉.
只有在规定时间内和以正式表格提出的上诉才会被考虑. 所有上诉都将提交停车上诉委员会,该委员会由 学生,教职员工.
对上诉采取的行动可以是下列之一:
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
维持上诉,消除违规行为,并记入罚款金额
所有决定均为最终决定
州停车传票或 石山城 停车传票必须在石山市法院,120 E. 黑街, 洛克希尔,南卡罗来纳29730.